軍人酒駕釀同車友人3死1傷 國民法官參審判刑3年6月
發布時間:
更新時間:
去(2023)年元旦台17線台南北門段南下車道發生1起酒駕死亡車禍,當時仍是現役軍人的陳姓上兵酒駕載4名友人,結果失控自撞護欄造成同車3死1傷。此案經國民法官審理後,今(24)日下午判決出爐,陳姓上兵被依違反《陸海空軍刑法》判處3年6個月有期徒刑。
轎車高速擦撞護欄又撞擊分隔島,2023年元旦,陳姓上兵參與台南廟會活動喝了保力達後,酒駕載4名友人,結果失控造成同車友人3死1傷。案件成為台南首件國民法官審理案件,其中1名國民法官還發現形同廢鐵的車子其實是改裝車。
台南地院合議庭審判長陳本良指出,「國民法官提出改裝排氣管的功能,只有改裝尾段的話聲音是低鳴。如果要造成車速變快的話,頭、中和尾段通通都要改過,車速才可以提升。」
從改裝問題釐清是否超速,國民法官提供了不同評議角度,案件24日下午宣判。陳姓上兵當時是現役軍人又明知酒駕後果,卻仍酒駕造成3個家庭破碎,被認定違反《陸海空軍刑法》,雖已和死者家屬和解且無前科,仍判處3年6個月有期徒刑。
陳本良表示,「事發到和解經過1年3個月,所有的和解條件都一樣,為什麼到國民法官要審理前的2個禮拜才達成和解?就是因為這個原因,所以我們沒有對被告有過多有利的考量。」
陳姓上兵案發後4天就被部隊記過開除,24日下午在律師陪同下出席庭審,死者家屬均未到場。
國民法官雖認為陳姓上兵悔意及誠意還不夠,但考量被告家庭經濟等狀況,有一半同意本案判處刑期,希望被告服刑後仍有回歸社會可能,全案還能再上訴。
李彥穎/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