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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通過「性別自決法」 予改名、改性別程序簡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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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聯邦議院佇4/12投票通過《性別自決法》,共多元性別者的改名、改性別的程序簡化。毋過佇意大利,總理梅洛尼所提出的法案,是欲共代理孕母、借腹生囝當做犯罪行為,而且共罰金搝懸到歐元100萬,大概是3400萬臺票,而且閣愛關2年。

德國聯邦議院議員就"性別自決法"在12號投票,並且表決通過,將於11月1號生效。這項法律將簡化跨性別者、雙性人或非二元性別者在政府登記處更改姓名與性別的程序。

依據現行的法律,德國民眾只有在經過兩名心理醫生的評估並且獲得法院的許可後,才能正式更改自己的名字和性別。而新法則要求民眾只要提前三個月通知登記處即可,但是未滿14歲的民眾,只能由他們的父母或法定監護人才能提出申請。已經滿14歲的未成年人,可以在父母或是法定監護人同意下提出申請,但如果父母或是法定監護人不同意,家庭法院可以判准更改,前提是不能違背兒童的福祉。

聯邦議院議員斯拉維克說:「是時候終結耗時且不必要的專家意見,和法院許可這樣不正義的程序,跨性別者、雙性人跟非二元性別者,終於獲得尊重與尊嚴。」

但"性別自決法"還是遭到了極右派保守派的抨擊,他們說,這項法案從頭到尾都沒有經過深思熟慮,除了會給家庭帶來許多動蕩,還可能被有心人士利用,成為犯罪的工具,因為更改姓名和性別再也不用向警方登記。

12號,也有數百名抗議者,聚集在意大利首都羅馬,他們反對右翼總理梅洛尼政府所起草的法律,將代理孕母定為犯罪,把罰款從60萬歐元、約2069萬元台幣,提高到100萬歐元、約3449萬元台幣,並且將監禁刑期,從3個月增加到2年。

透過代孕的雙胞胎父親吉拉爾迪說:「實際上我們不是罪犯,我們採取與美國完全一樣的醫療程序,雙方都是經過互相同意、知情,並且與代理孕母有穩定的關係,我們的小孩也都知道她,所以不存在剝削的問題,我們也不奢望世人能理解。」

梅洛尼將代理孕母視為罪犯的草案,外界認為,很大的程度是針對LGBTQ+社群,而她的言論與天主教會的觀點一致,因為教宗方濟各在日前發布的文件中,提到代孕,認為它是「侵犯了孩子與婦女的尊嚴,讓婦女成為屈從他人利益或欲望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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