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利用辦案機會浮報不實發票 台中少年隊2偵查佐涉貪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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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警察局少年隊昨(9)日遭台中檢方搜索,原因是檢調接獲線報,有2名偵查佐涉嫌在辦案期間,以浮報和虛報器材費用的不實發票,向市府詐領刑事辦案工作費。檢方訊後諭令2名偵查佐各10萬元交保、2名業者以6萬元和3萬元交保。
台中市警局少年隊9日遭台中檢調搜索,位在南屯區的辦公室照常辦公。台中檢方接獲線報,少年隊有2名偵查佐疑似涉嫌詐領刑事辦案工作費,檢方因此針對少年隊以及涉案員警住處搜索。
台中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詹常輝表示,「2人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之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刑法》之公務員登載不實,及違反《商業會計法》的罪嫌重大。」
檢方調查發現,田姓和張姓2位偵查佐疑似利用辦案機會,以浮報或虛報器材費用的不實發票,與2名業者合作向台中市府詐領款項,金額和時間都在調查釐清當中。
檢方訊後諭令田姓和張姓偵查佐各10萬元交保,另2名業者各以6萬元和3萬元交保。
民眾說:「他自己都知道不應該還這樣子做,那可能就比較不應該」、「違法的話,真的是不行。尤其又是執法人員,如果他不遵守法律,怎麼用法去對人民做約束?」
台中檢方表示,整起案件還在調查中,時間點和金額都還要釐清。而台中市警局也表示,除了尊重配合檢方偵辦,對於員警操守及政風都會加強自我要求,如果確認有違法,將依法嚴辦。
李彥穎/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