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拍板10項輕微違規不開放檢舉 交通記點新制將有哪些改變?

行政院會今(7)日拍板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內容包含調整交通違規記點及限縮檢舉措施等規範,未來最高罰鍰在1200元以下的10項輕微違規,不再開放民眾進行檢舉,記點範圍也擬限縮至現場舉發案件,相關規定將等立法院審議通過後正式上路。

為洗刷台灣「行人地獄」惡名,去(2023)年6月交通新制上路,開始擴大檢舉範圍與記點項目,但卻因規定過於嚴苛,引發計程車等職業駕駛反彈。

交通部為取得平衡,研議推出「微罪不記點」新制,計程車工會對此給予肯定,但路權團體則批評政策走回頭路。

「記點制度」是什麼?

在近期交通違規處罰制度的修法中,「記點制度」一直是討論焦點之一。

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3條內容,汽車駕駛人違反條例中規定者,除了依規定處罰外,並可依違規行為對行車秩序及交通安全危害程度記點1至3點。如果1年內累積達12點者,即須吊扣駕照2個月;若2年內已被吊扣駕照2次後又遭到記點,則會直接吊銷駕照。

另外駕駛若1年內記點已達6點,可申請自費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完成講習後可抵扣2點違規記點,原規定以1年1次為限,此次修法草案中規劃提高為1年2次,等於可抵扣4點記點。

在去年新制上路後,目前逕行舉發案件中,如超速照相取締等無法辨識實際駕駛人的違規,若未指定主要駕駛人或辦理歸責,就會直接對車主進行記點,如果車主沒有駕照可記點,則改記車輛違規紀錄1次,1年內累計達3次即須吊扣牌照2個月。

如果辦理歸責的對象為非自然人之租用人(例如以公司或機關名義承租車輛發生違規),因無法記點或記次,則會改處租用人罰鍰2到3倍。

民眾可在監理服務網或「監理服務」App查詢違規記點紀錄,或於超商多媒體機進行查詢。

修法後記點制度將有何改變?

記點範圍限縮至當場舉發案件

未來包含科技執法、民眾檢舉等逕行舉發案件,都將不在違規記點範圍內。前項所述有關逕行舉發案件的非一般記點情況,相關規範也將隨新法實施後廢除。

道安講習抵扣上限增加

目前規定為1年內參加1次講習、抵扣2點為限,新法將提高至1年可參加2次、共抵扣4點。

哪些違規項目不再開放民眾檢舉?

目前交通違規項目中共有59項開放民眾檢舉,行政院在此次修法草案中列出10項最高罰鍰在1200元以下的違規,未來修法通過實際上路後,將不再開放民眾進行檢舉。

機車違規類

駕駛違規吸菸

倒車違規

違規臨時停車類

違規停車類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