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國島丟包案台越將各祭懲處 業者若遭停業須退費或轉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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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富國島旅行團旅客被丟包案件延燒,年代旅遊和地接社雙方各執一詞,交通部長王國材今(16)日說,對於業者停業3個月的處分會盡快處理;越南當地旅遊局表示,雖然年代旅遊沒付款,但地接社未依規定簽約,也將祭出裁罰。金管會則回應,受影響的旅客無法按旅遊不便險理賠,但是對團費有疑義,可向發卡機構申請爭議款項。
品保協會人員電話接不停,多數旅客打來問,都是與越南富國島跟團被丟包案件有關。
台灣組團的旅行社「年代旅遊」與越南地接社的處理作為,遭質疑在互踢皮球,現在台越官方都表態,將對業者懲處。
越南媒體報導,堅江省旅遊局認定,年代旅遊沒依協議付款,但地接社宣布終止服務,卻還保留訂金,並持續服務與收費,未依規定簽訂合約,必須開罰。至於年代旅遊相關裁處,交通部長王國材表示,最快在下週出爐。
交通部長王國材說:「《消費者保護法》的部分,就是36、38條裡面的停業3個月,這應該觀光署會趕快做一個處理。停業3個月的部分,因為也怕他現在也繼續出團,又有發生問題。」
王國材重申對業者重罰,不只可以祭出停業處分,也能按照出團數量,每團依法開罰最高5萬元。
但年代旅遊2月底到4月底前,還有約430人等出團,觀光署強調,若是業者後續被裁處停業,必須辦理退費,或是將旅客轉給其他旅行社。
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林志吉表示,「如果認為在越南當地自費了720美元,或者是當初在國內向年代旅遊購買行程的團費,有上開的疑義,就可以依照定型化契約範本,來向發卡機構申請爭議帳款的處理。」
金管會保險局副局長蔡火炎指出,「在這個旅行不便險的部分,目前從這個情況看起來,似乎是沒有符合承保範圍。」
雖然保險局表示,旅客不符合旅程取消或更改保險承保範圍,依「旅遊不便險」無法理賠,但銀行局則強調,旅客對繳付的團費有疑義,都能依規定,向發卡機構申請「爭議款處理」。
黃瑀喬/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