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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馬籍女大學生命案 凶嫌一審判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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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一个姓陳的查埔人,殘忍殺害來臺灣讀冊的馬來西亞查某大學生。法院認定這个查埔人是因為錢的糾紛才共人摧死,一審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這个查埔人的律師表示會繼續上訴。

法警戒護下,親自到庭聽判,他就是涉嫌殺害馬來西亞籍蔡姓女大生的陳姓男子,遭到殺人罪嫌起訴後,法院歷經1年多審理,在16日宣判,一審依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已逝蔡姓女大生家屬2022年10月14日曾說:「殺人就是錯,請台灣政府還我一個公道。」

被害女大生家屬曾在鏡頭前發聲求公道,因為孩子來台唸書,前年10月卻在士林租屋處遭殺害,涉案陳姓男子開庭都辯稱,受被害人囑託協助輕生,但合議庭不採信,認定他因金錢糾紛討不回匯給女大生的9萬多元,才把人掐死。

士林地院行政庭長蔡守訓指出,「本案有構成自首,但是因為被告不具有真心悔悟的情事,跟自首是為鼓勵真心悔悟可得減刑,這樣的立法意旨是不符合的。如果只判10到15年的長期自由刑,是不足以評價他的犯罪手段,還有犯罪所生的損害。」

為何沒判死?合議庭指出,全案會發生無法排除與被告人格特質中的病理特質有關,依照鑑定報告提的建議,認定能透過心理治療或最長期監禁,讓他深刻反省、矯正偏差顧念。

陳姓被告委任律師程萬全表示,「當然是一定要上訴的,跟我們律師、大家律師團的想法是有一點落差,那他判無期表示我們當初辯護的理由,法官應該是沒有採用。」

聽到判決結果,陳姓男子表情淡定,對提問也不回應,不過,他的律師強調一定會上訴,截稿前尚未取得被害人家屬及告訴代理人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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