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箏線割喉致啞 重傷害罪論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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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縣有一名男子在公園施放特技風箏出意外,割傷路人喉嚨,並且嚴重到不能說話。原本,檢方以過失傷害罪提起公訴,審理的法官卻認為事件非比尋常,破例變更法條,依重傷害罪,判處拘役五十日。法官認為,放風箏雖是正當活動,但還是要注意他人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