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版N號房案86少女遭誘拍片 中檢起訴6嫌求刑5至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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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傳「台版N號房案」,包含陳姓、潘姓男子等6人從2021年開始,涉嫌在網路上鎖定未成年少女,以拍照就能賺錢等名義誘騙少女拍攝性私密影像,再放上網販售,短短3個月不法所得就有約8百萬,共計有86名少女受害。台中地檢署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等罪名起訴6名被告,具體求刑5年到30年不等徒刑。
台中地檢署偵辦台版N號房案,陳姓、潘姓男子等6人子涉嫌聯手用拍照就能賺錢等名義,誘騙逼迫未成年少女拍性私密影像,再放到網路上販售,共有86名少女受害,檢方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涉犯《組織犯罪條例》等罪名起訴6人,具體求刑5到30年不等徒刑。
台中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詹常輝表示,「於今(7)日向法院提起公訴並請法院審酌被告6人惡性重大,對社會秩序及人性尊嚴危害嚴重,從重量處有期徒刑30年至5年不等。」
嫌犯2021年開始在網路社群軟體IG上鎖定未成年少女,用詐騙、恐嚇方式要求少女拍性私密影像,之後再透過通訊軟體Telegram的社群,收費供人下載或在網路上販售,短短3個月不法所得就有大約8百萬元。
為了遏止性影像散播亂象,今(2023)年1月立院修正攸關防制性暴力的《刑法》部分條文,其中未得同意下攝錄性影像且有散布行為,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若有意圖營利而散布,得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不過如果民眾真的被偷拍性影像,也有方法可以自救。
台北市警局婦幼隊分隊長戴志和指出,「初步蒐證自己遇到的情形,歹徒的帳號或是對話紀錄什麼的,都不要刪掉也不要封鎖歹徒,這樣我們警方才比較有機會抓到犯嫌,也有可能讓犯嫌還沒流出之前就趕快抓到他。」
北市婦幼隊提醒,不分年齡都可能遇到網路詐騙,要留意保護個資、多方查證,不要隨意聽從網友指示就拍照、錄影,倘若真的碰到被誘騙拍攝性私密影像,建議鼓起勇氣尋求幫助,由警方介入處理,遏止被上傳網路散布。
李怡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