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男嬰遭晃腦致傷 無照保母判刑2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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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一名谷姓保母,在沒有執照的情況下,收托沒有滿1歲的男嬰。不過在照料過程中卻劇烈晃動嬰兒頭部,造成男嬰受到嚴重的外傷性腦損傷,家屬相當痛心,全案最高法院維持歷審見解,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判決保母2年徒刑定讞。
男嬰牙牙學語,前年還沒1歲,家長從網路找保母全天候照顧,經過4個月照料,孩子突然嘔吐、抽搐、意識不清,被緊急送醫,男童父親就曾控訴,保母涉嫌虐嬰,小孩腦部有大面積血腫。
男童家長於110年11月7日曾表示,「我的小朋友是被施虐的,因為他右半邊就是直徑12公分、半徑9公分等於右大腦上都是積血。」
雖然保母全盤否認,辯稱孩子自己碰撞跌倒,但一二審都指出谷姓保母無照,未取得家屬原諒,參酌醫院鑑定意見,認定她因不明原因,劇烈搖晃男嬰頭部,造成嚴重外傷性腦損傷,妨害小孩身心健全發育,最高法院也駁回上訴,判刑2年定讞。
最高法院刑庭副發言人林英志表示,「甲童經過醫生細心治療以後,無論生長速率、視神經,以及中樞神經結構,都在正常發展範圍之內,並沒有達到重傷害的程度,所以原審論處被告,犯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行,並無違法可言。」
其實照護小孩,用力搖晃是大忌,醫師就提醒,尤其未滿1歲嬰兒,腦部發育未成熟,要是劇烈晃動,恐怕造成腦內出血,輕則腦壓高,嚴重影響呼吸,危及生命。
台安醫院兒科專任主治醫師陳萬德指出,「輕則像腦性麻痺啦,重則什麼,他走路行動方面有困難,甚至需要長期的臥床,這個也是都有可能。」
只要腦細胞壞死,醫師表示,就無法再恢復,後遺症也接踵來,照顧嬰兒輕輕搖,在成長中相對安全。
王介村/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