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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冒用名人投資廣告 24小時內不下架最高罰6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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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不時出現冒用名人的投資廣告,內政部訂定相關規定,要求平台業者在接獲通知後24小時內下架,否則從12萬開始,按次累罰,單次開罰最高可達60萬。不過日前在雙北市,又有民眾從網路誤信投資,差點掉進詐騙陷阱。

藍衣男跑銀行,存摺備妥妥,要把上百萬通通領出來。

銀行行員勸導領款男子,「我們純粹是佛心,要攔阻詐騙,是怕你兒子被騙。」

60多歲男子想領大筆現金,因為他讀大學的孩子在網路認識投資老師,算八字後說兒子有偏財運,父親本想拿280萬助兒子投資加密貨幣。

台北市中正一分局忠東所長蘇冠寧說:「此為典型的假投資詐騙,那老翁卻不相信自己受騙,說明近期詐騙的案例,老翁才打消提領的念頭。」

另一宗詐騙案件,則是一名名科技業男子投入360萬,在網路買加密貨幣,鬧得家庭失和,計畫砸200萬再進場,2名女兒急得報警才沒讓損失再擴大。

國內類似的投資詐欺天天上演,現在政府再出招打擊詐騙犯罪。

刑事局打擊詐欺犯罪中心股長王濟指出,「投資廣告有它的急迫性,那這部分我們明定了下架的時效,基本上是訂定24小時內就要下架,如果遇到一些時下議題的名人,假設最近黃仁勳又來台灣了,相關的議題,可能會有限定更短的時間內要下架。」

社群充斥假投資廣告,早在今(2023)年7月《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修法上路,增訂投資廣告實名制等,內政部再訂定相關要點,只要平台業者接獲檢舉通知,24小時內要下架,不限期移除,從12萬開始罰,採按次累罰,單次最高罰6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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