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大法官人事權投票 4人全過關

洪詩宸/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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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國會頻道)
立法院今(21)日進行司法院大法官被提名人同意權案投票,國民黨與民眾黨皆拒絕投票,最終4人獲民進黨57票同意,通過門檻。

立法院今日進行司法院大法官被提名人同意權案投票。被提名人包含最高法院法官兼審判長蔡彩貞、監察院秘書長朱富美、台大法學院特聘教授陳忠五、權利回復基金會董事長尤伯祥,將接替任期屆滿的黃虹霞、吳陳鐶、蔡明誠、林俊益4位大法官。

根據《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29條,被提名人需獲得113席立委中超過半數(57席)同意,才能任命。

為達成57票同意的門檻,民進黨發出甲級動員令,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出席投票,民眾黨與國民黨立法院黨團則表態拒投、不進場。

議場共有66人領票、46人未領,蔡彩貞獲同意票62張、不同意票3張、無效票1張;朱富美獲同意票62張、不同意票1張、無效票3張;陳忠五獲同意票63張、不同意票1張、無效票2張、尤伯祥獲同意票64張、不同意票張1、無效票1張。4人皆通過立委半數57票的同意票門檻。

根據總統府司法院大法官被提名人簡介,65歲的蔡彩貞,曾任各級法院法官、司法院刑事廳廳長、士林地方法院院長,現任最高法院法官兼審判長,擁有台大法學士與商學碩士學位,擅長刑事法律、撰擬裁判法理闡述與強化制度改革績效。

同樣現年65歲的朱富美,曾任實任檢察官逾28年,為現任監察院秘書長,擁有中興大學法學士、台大法學碩士、美國印第安那大學法律碩士與台大法學博士學位,擅長刑事法制且實務與研究經驗豐富。

陳忠五現年59歲,曾任台大法律學院副院長,擁有台大法學士、碩士,與法國巴黎第一大學法學博士學位,並於法國取得學位回國後,任教於台大法學院至今,擅長民事法學研究,並長年關注弱勢者,如勞動者、消費者、被害人的權益保護。

現任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基金會董事長的尤伯祥,是本次最年輕(54歲)的被提名人,擁有政治大學法學士、碩士學位,曾任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兼任委員、司法改革國是會議委員、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董事等經驗,參與過蘇建和案、徐自強案、江國慶案、邱和順案、蘇炳坤案等案件的救援,與聲請釋憲工作,為知名的冤案律師。擅長刑事辯護、釋憲實務及轉型正義調查。

但日前尤伯祥被指控在2005年的雲林焚化爐貪污案中,教唆證人偽證,被士林地檢署檢察官蔡啟文質疑並不適任大法官,但尤伯祥則回應自信一生坦蕩,從無愧於身上法袍。

本次4位大法官將於10月1日就職,就任後,女性大法官比例將達三分之一,為歷年最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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