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母囝過路予倒斡車挵著 3歲查某囡仔死亡
發布時間:
更新時間:
警政署對初一開始,全國實行轎車、機車讓過路人的執法,煞猶是有民眾予人挵死的意外。今仔早起佇臺南有一對母仔囝咧過車路的時,予一台欲左斡的車挵著,三歲的查某囡仔當場昏迷、媽媽絞入去車底,囡仔送病院猶是救無轉來。(本則新聞標題、導言皆為臺語文)
媽媽牽著3歲女童走在斑馬線上,背對兩人後方,有輛小客車要左轉,卻沒減速直接撞上兩人,女童當場昏迷,媽媽被捲入車底。
目擊民眾:「他們是同方向,(駕駛)他是說他沒有看到他(母女),那個肇事者說他沒有看到他們要走過來」
熱心民眾通報消防局,也有七、八名壯丁幫忙抬車要救出受困的母親,兩人被緊急送醫,遺憾的是3歲女童傷重不治,當地民眾指出這路口,行車不禮讓行人的狀況不是第一次。
台南市警局第五分局交通分隊長 陳家維:「立即封鎖現場將傷者送醫急救,幼童不治,本分局依過失致死罪嫌偵辦」
警方將肇事駕駛依過失致死罪嫌偵辦,呼籲開車行經路口注意「慢、看、停」,而前立委鄭寶清的太太,也在上個月24號,行經桃園區三民路二段與民生路口時,被駕駛自小客車的江姓女子撞飛,導致大腿骨折、輕微腦震盪,得休養幾個月。
前立委 鄭寶清:「當他走了沒有幾步以後就被車子撞到,已經造成了輕微的腦震盪 還有骨折」
警政署也從1號起,全國同步「路口不停讓行人大執法」,高雄從1到7號,取締不停讓行人共計486件,台南取締187件,全國首週則取締41,690件,開罰金額超過4千萬元,警方提醒駕駛行經路口一定要遵守規則,尤其左轉時容易因A柱影響行車視線,更應留意。
鄭雅存/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