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H直播

代言規範上路 未曾開罰不見成效

發布時間: 更新時間:
事實上, 明星代言廣告出問題已經不是第一次,難道真的無法可管嗎?前年底公平會制定的薦證廣告規範就已經上路,明文規定名人代言不能虛偽不實、否則最高可處2500萬元罰鍰,但是到目前為止,卻沒有任何一個人受罰。 找來明星,一個接一個宣稱產品功效,消費者吃了卻完全沒用,名人代言問題不斷,從高凌風的火鳥咖啡,到余天一家人代言的減肥食品,不只吃的,還有穿的、用的也出問題。 徐乃麟代言的健身帶,去年底被台中警方發現有詐欺的嫌疑,但起訴對象只有業者,代言人真的沒事嗎? 其實公平會早在94年底,就公告了薦證廣告規範,如果代言人廣告不實,要跟廣告主負連帶賠償責任,最高將被處2500萬元罰鍰。 但規定已經公佈一年多,到現在卻沒有任何人被處罰過。 怎麼會所有案例都不適用?公平會說,因為這些明星並不是以代言為主業,而且食品、醫療器材及化妝品,根本不適用這份規定。 最常見的廣告不實案,不是食品就是醫療用品,代言人規範卻完全不適用,也難怪誇大的代言廣告天天都在電視播出,最後受害的還是消費者。 記者林珍汝林國煌台北報導
您的參與,
讓公共服務更完整!
閱讀、按讚,就能客製您的專屬推薦新聞
本網站使用 Cookie 技術提升體驗,詳見服務條款。繼續瀏覽即代表同意上述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