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土地貪瀆和財產來源不明 宜蘭縣長林姿妙遭起訴
林敬倫/宜蘭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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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縣長林姿妙涉及土地貪瀆弊案以及財產來源不明弊案,宜蘭地檢署今天偵查終結,認定林姿妙與女兒林羿伶指示縣府官員,協助陳姓地主免課1558地號112萬餘元的土地增值稅,更為了楊姓男子要使用劉姓男子第98地號的臨時建築物並用於選舉,免除重新搭建的240萬元利益。而在縣府推動宜蘭縣臨時性建築物管理辦法第8條修法,林姿妙還涉及借用人頭帳戶洗錢,涉犯財產來源不明罪,以及違反洗錢防制法遭到起訴,而稍早林姿妙最新的回應,是表達遺憾,質疑起訴目的就是政治追殺。
宜蘭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梁光宗表示,「林姿妙林縣長是一縣之長,本應該恪遵職守、廉潔自持,但是為繼續免用98號土地的臨時建築物,圖利地主,維持免徵土地增值稅,對於違背職務的行為收受不正利益。」
宜蘭縣長林姿妙涉及土地貪瀆,以及財產來源不明弊案,遭檢廉兩次搜索,今天全案檢方偵結,檢方認定,認定林姿妙與女兒林羿伶指示縣府官員協助陳姓地主免課1558地號112萬餘元的土地增值稅,更為了楊姓男子要使用劉姓男子第98地號的臨時建築物,並用於選舉,免除重新搭建的240萬元利益,而在縣府推動宜蘭縣臨時性建築物管理辦法第8條修法。」
宜蘭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梁光宗表示,「關於被告林縣長以及其女兒林女士的部分,檢察官是都求處(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另外檢廉偵查過程中還發現,林姿妙從羅東鎮長到擔任宜蘭縣長期間共有7844萬9000元的財產來源不明,且與收入顯無相當,還利用人頭帳戶洗錢,收受無合理來源的不正當現金,涉犯財產來源不明罪以及違反洗錢防法,因林姿妙與林羿伶犯後否認犯行且毫無悔意,檢方也建請從重量刑。
林姿妙:「等到看到報告完整後,再向大家報告。」
宜蘭地檢署23日上午8 點宣布偵結此案,林姿妙上午9點半照常舉行縣務會議,並表示等到看到完整報告以後再向大家報告,不願多談此案,待地檢署記者會說明完畢後,林姿妙於11點半在縣議會向外界說明本案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