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偷拍拘留所上傳抖音 彰檢:檢討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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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地檢署法警室的保護室裡,有被拘留的被告居然將手機帶進偷拍,還配樂傳上抖音平台,引發管理鬆懈質疑。彰化檢方表示,嫌犯如果有籌措保釋金或是身體不適等狀況,可以短暫使用手機,除了檢討行政缺失,也會通知被告到案說明。
四周都是軟墊,還有柵欄等相關設施,仔細一看場景是在法警室的保護室裡,但這段畫面卻被上傳抖音平台,還有配樂剪接。雖然只有短短十多秒,但被拘留的被告怎麼可以帶手機,也讓外界質疑。彰化檢方表示,經過追查這段畫面確實,是地檢署的保護室,是嫌犯或被告的暫時移置處所。
彰化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葉建成表示,外流影片者為7月30日,由警方拘提到案執行之被告,孫某因為被告開庭後,表示要請家人籌措罰金以及向家人報平安,考量被告需求,將被告暫時移置該室讓其撥打電話,由畫面的抖動跟角度,可確認其係乘隙偷拍。
資深的前法警表示,保護室裡依照規定,不能使用手機,除非是犯嫌或被告身體不適,或是有特殊需求才會短暫允許使用,但依照規定不得錄影。
前法警表示,因為勤務繁重,很難時時緊盯手機使用情形,而檢方強調,除了會通知偷拍的孫姓被告說明,對違法行為速查嚴辦,並議處相關行政責任。後續也將加強警戒、監控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