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業者不認4到6月防疫保單 金管會澄清契約成立即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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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升溫,讓不少民眾選擇要加保防疫保單,結果傳出有公司打算不承認在4月到6月期間的防疫保單。但金管會澄清,保險公司確實可以做風險控管,但是要在契約成立之前,將調整後的內容給保戶選擇,因此保險契約一旦成立就要依契約履行,權益不受影響。
近期確診數暴增,防疫保單銷售量也大增,許多業者多方考量下,緊急宣佈停賣,甚至修改保單內容,21日甚至傳出有公司將不承認4到6月間的防疫保單。還有保險公司傳簡訊告知原保戶扣款即續保,卻不是續保舊保單,而是調整過的新內容,都引發討論。
金管會保險局副局長林志憲表示,「已經成立的保險契約權益本來就不會受到影響,契約成立之前如果他有調整內容,應該要提供客戶來做選擇,當然保險契約一旦成立的話就要照保險契約來履行,也就是說保險公司跟你講已經給你一個通知,你已經繳保費,按照契約規定的話你的保單就成立了。」
對此金管會進行了解,強調防疫險是屬於1年期的保單,不保證續保,保險公司可以依風險胃納量做核保和風險的控管機制,可是要在契約成立前將調整後的內容給保戶選擇,保戶如果繳了錢契約就成立。
保險專家劉鳳和表示,「大家對這種金融的這種公司已經變成了沒有信任了,會不會衍生出我們以前買的儲蓄型的保險,以前買的投資型的保單保費繳的比較多的金額比較大的也產生了不信任感,會不會讓客戶造成提前解約的這種一窩蜂的這種情況發生。」
保險專家分析,一般而言保險契約如果成立,保險公司就得依約而行,可是日後如果保險公司考量保單理賠金額過高,寧可被金管會罰款數百萬來減少賠償金的損失,雖然可能賠了商譽,但政府也應該慎防可能引發其他保險公司群起效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