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鐵總體檢列144改善事項 民間檢視確實改善不到30件

2018年普悠瑪事故後,行政院對台鐵總體檢,台鐵表示已經完成136項改善事項。不過有媒體和民間學會、合作檢視後,發現確實改善完成的不到30項。

29日台鐵運輸安全處才召開記者會,提出數據表示安全改革有成,強調自去年6月推動安全改革迄今,沒有再發生重大行車事故;一般行車事故,也比去年同期下降約13%。不過有媒體和民間機構合作,檢視普悠瑪事故後,行政院對台鐵總體檢要求的144件改善事項,直指台鐵號稱改善了136項,實際上,卻是不到30項確實有改善。

鐵道局副局長楊正君表示,「現在台鐵局是內部自行認定,他們有136項已經辦理完成,那這個136項送給交通部檢核的過程,我們目前解除列管的是109項。」

被質疑改善不力,交通部要求台鐵監理機關鐵道局出面說明,鐵道局強調這是理解上有落差。不過,其實運安會在2020年10月,也對普悠瑪事件發布最終調查報告,當時針對台鐵改善建議18項,包括運轉管理、組織管理、維修及人員訓練,依照《鐵路法》台鐵必須改善後,才能解除列管,不過將近2年,還沒有一項達標。

運安會主委楊宏智表示,「你怎麼修改,修改什麼地方,有沒有開始在執行,執行的評估要出來,我們沒有辦法接受,他就回去修改,然後陸續的幾次公文往返,還是沒有達到我們認定,該處理的那樣的模式跟方法。」

淡江大學運管系教授張勝雄則表示,「就是都是在訂一個SOP,他們怎麼樣檢查,SOP到底有沒有落實執行。」

學者分析,外界對於台鐵改革有理想要求,但或許台鐵在執行面上,有資源限制或無法操作的部分,這時候就必須明確提出問題。而台鐵雖然制定了多項SOP,例如邊坡施工管理,但卻沒有確實落實,導致後來又發生太魯閣事故,可見監理和監督作為,都必須再強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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