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執委會昨通過,承認台灣核發的COVID-19疫苗接種證明書,與歐盟核發的歐盟數位COVID證明,具有同等效力,今天正式生效。
歐盟執委會21日公告,承認台灣核發的 「COVID-19 疫苗接種證明書」和歐盟核發的「歐盟數位 COVID證明」具有同等效力。指揮中心表示,國內數位疫苗證明系統與歐洲系統互相認證,可免除此前入境歐洲需人工辨識紙本小黃卡等耗時問題,大幅加快通關速度。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發言人莊人祥說:「以前我們都需要帶小黃卡,或是要用國際的接種證明,現在我們就可以利用手機,持用數位接種證明的方式到歐盟,歐盟那邊可以直接採用。」
到目前為止,已有來自五大洲的60個國家、地區與歐盟體系接軌。旅客只要持我國政府核發、獲歐盟藥品局授權核准疫苗的接種數位證明,就可以自由進入歐盟及申根區,入境後也可免除居家隔離。外交部對此表達歡迎與感謝。
外交部發言人歐江安表示,「此次台灣政府所核發的數位接種證明,獲歐盟承認,不僅代表我國數位疫苗認證系統,與歐盟系統在技術上充分相容對接,也是歐盟對我國政府這兩年來防疫成果的再次肯定。」
歐洲藥品管理局目前授權的疫苗包括莫德納、輝瑞BNT、AZ、嬌生、Novavax等五種,不過並沒有包括高端。衛福部長陳時中日前透露,電子疫苗證明已規劃完成,即將在今年底推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