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要維持雲林縣主要幹道路面淨空,近期雲縣府展開拆除路邊鷹架廣告看板。雲縣府工務處表示,不論是大多是建案廣告與面積大小,只要侵占道路權就拆除。而被拆的廣告物運,則會運到暫置場,並通知廣告主取回。
民眾說:「如果是因為安全性的話(贊成),因為就是說一個店家要打廣告方式,也不一定只有放一個很大看板。」
雲縣府工務處表示,縣府去年投入約4.5億元翻修55公里長縣道,但卻發現廣告看板一件一件增加。近期工務處加強巡查,只要侵占路權、有礙觀瞻都拆除,到目前已經拆除近20面。
雲縣府工務處處長汪令堯表示,「只要有民眾通報,或是我們內部巡查反映,我們就會派工來把它拆除掉。原則上我們通知,原有的違法設置大型刊物公司,通知他們領回拆除資材。」
工務處表示,縣內若要在道路旁設立大型看板,依縣內廣告物管理自治條例,需經主管機關工務處同意。目前每日都會安排巡查,先以高速公路交流道旁與高鐵連外道路優先拆除,呼籲業者不要再設置違規廣告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