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守自盜1500片國家隊口罩變賣 後備中校李志交遭判10年2月
郭品慈 / 整理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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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去年2月全台疫情危急時刻,後備指揮部的中校軍官李志交和上士張政陽,監守自盜1千5百片的國家隊口罩變賣。法院依貪污罪判處李志交10年2月徒刑、褫奪公權5年,張政陽則是1年8月徒刑、緩刑3年。
檢警調查,去年2月18日,李志交奉派前往工廠擔任帶隊督導官,結果卻監守自盜,聲稱要把口罩分送給長官和朋友,但卻兩度指使張政陽把口罩載走,第一次載運的5百片已經下落不明,第二次的一千片口罩則是運送往湖口服務站變賣,獲利8千元。
檢警調查,去年2月18日,李志交奉派前往工廠擔任帶隊督導官,結果卻監守自盜,聲稱要把口罩分送給長官和朋友,但卻兩度指使張政陽把口罩載走,第一次載運的5百片已經下落不明,第二次的一千片口罩則是運送往湖口服務站變賣,獲利8千元。
北檢在去年9月依照貪汙治罪條例起訴李志交,並依贓物罪起訴張政陽。在偵辦期間,聲押兩人獲准,移往北院審理,但因為李志交否認犯行,又辯稱口罩是弟弟給的,所以被重判,至於張政陽是主動繳回不法所得,所以輕判,全案還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