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剝削漁工 美海關邊境局對1台籍漁船發布暫扣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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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業署副署長林國平表示,「(此案)去年的9月罰了100萬元的罰鍰,當然也希望我們的漁船按照這個法規,妥善照顧(漁工),相關這個金額的部分,包括船上、或是在停靠港之後的岸上的生活,那這個部分也有它一定的一些規範。」

漁業署指出,該船在綠色和平組織2019年發布的海上奴役報告,談到涉及苛扣薪水等事件,漁業署調查發現,漁船主有依照合約進行、沒有具體違規,但仲介有溢扣8名船員借支100美金,違反遠洋漁業條例,因此開罰。綠色和平則說明,目前在全球漁業界,有4艘漁船遭遇美國這項制裁,而且都是台灣擁有,或者是台灣籍船隻。

宜蘭縣漁工職業工會祕書長李麗華表示,「根本都沒有任何一部法可以真正來規範跟維護這些勞工的人權的,(舉例)就業服務法第43條有講,雇主要申請聘僱,否則的話他們不能在境內工作,我們這些漁工不是都是境外聘僱進來的嗎?統一那當然就是勞動部責無旁貸。」

工會團體認為,漁工和其他外籍移工都是境外聘用到境內工作,而台籍船隻也算是國土延伸,因此應該統一由勞動部管理,並受相關法規保障。漁業署回應表示,相關部會目前採取合作模式,未來會滾動式修正,呼籲漁船主照顧船員生活福利,否則依法嚴處,也會盤點、修正法規、落實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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