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H直播
發布時間: 更新時間:
2015年1月20日,桃園新屋保齡球館大火造成6名消防員殉職,經過5年審理,桃園地院合議庭認為,保齡球業者劉德斌未依消防法相關規定期檢修電源線、火警自動警報設備、標示設備、緊急照明設備等消防安全設備,遭判6年10月,可上訴。

桃園地方法院庭長劉為丕指出:「被告犯後始終否認犯罪,到目前為止,還未與全部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本院是認為應該對被告處以有期徒刑6年10個月。」

桃園地方法院表示,大火造成鐵皮屋頂被燒熔塌陷,導致6名消防員進入救災受困,熱休克死亡,業者難辭其咎,依消防法第35條致人於死罪判處。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認為新屋大火後,基層消防員工時、裝備都有改善,但更希望經費有效投注在前端減災方面。

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秘書長朱智宇表示:「包含事前其他部門,譬如說化學品或者是違規使用上面的稽查可以更有效解決,我們在有必要去救災的這個問題。」

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表示,台灣安檢制度存在一定缺陷,判決除了追究業者責任,接受法律制裁,也呼籲應該回頭審視法規,政府是否確實做到加強稽查和執行拆除,做好前端良好減災策略。

 
現在加入公視會員,除了有專屬推薦新聞,還有機會免費喝咖啡!
本網站使用 Cookie 技術提升體驗,詳見服務條款。繼續瀏覽即代表同意上述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