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人壽內控5大缺失 金管會重罰276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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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在今天對新光人壽祭出重罰,指出新光人壽因為內控5大缺失,遭罰2760萬,董事長吳東進遭停職。
金管會保險局長施瓊華指出:「吳君在職會妨礙新光人壽確實辦理投資業務的檢討跟改善,那實有必要在相當的期限內,來停止董事以及董事長的職務。」
金管會對新光人壽開罰2760萬元及提出5項糾正,其中新光人壽成立的資產負債管理委員會,是高度決策單位,但未經過董事會核定成立,且由吳東進主持,半數成員是吳東進指派,遴選制度欠當。今年1月的第一週連續二天,大幅增加國外股票投資,達966.6億元。
金管會保險局長施瓊華指出:「吳君在職會妨礙新光人壽確實辦理投資業務的檢討跟改善,那實有必要在相當的期限內,來停止董事以及董事長的職務。」
金管會對新光人壽開罰2760萬元及提出5項糾正,其中新光人壽成立的資產負債管理委員會,是高度決策單位,但未經過董事會核定成立,且由吳東進主持,半數成員是吳東進指派,遴選制度欠當。今年1月的第一週連續二天,大幅增加國外股票投資,達966.6億元。
金管會認為,新光人壽在辦理資產配置與清償能力評估控管,以及投資決策及風險控管等方面,有重大疏失,因此新壽董事長吳東進被停止董事長及董事職務,直到本屆任期結束(即2023年6月),同時也解除新壽的投資長袁宏隆職務,並不得再派任與投資相關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