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新光人壽內控缺失 金管會重罰276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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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止新光人壽董事長吳董事長的董事及董事長職務至本屆任期屆滿。」金管會保險局局長施瓊華表示。

金管會指出,新光人壽投資長袁宏隆,為追求績效達標,今年1月初曾連兩天砸966.6億,追高美股ETF與國外股票,罔顧風險管理部門提出警示與建議,一意孤行。新光人壽還設立猶如「太上皇」的投資決策單位「資產負債管理委員會」主導投資,凌駕董事會之上,只為追求績效達標,導致淨值資產比只剩2.2%,一度跌破保險局要求3%最低門檻,海外投資有重大缺失。
 
學者認為,金管會祭出重罰,其實有「殺雞儆猴」意味,因為國內保險業存在著拿保戶保費護自己的盤,罔顧保戶權益。

淡江大學保險系教授郝充仁表示,「新光人壽現在的淨值低到這個程度,你淨值高一點點那也就罷了,你都已經變警示位置了,你賺幾百億那個東西,萬一如果股市一反轉,那不就都沒有了。」

新光人壽發聲明稿回應,在新光人壽董事長吳東進帶領經營,截至8月底,稅後淨利118.95億,並未辜負股東保戶託付。對於受金管會處分,雖感遺憾仍尊重主管機關決定,並強調營運一切正常,保戶及投資人權益不受影響。另外,除了新壽遭罰以外,全球人壽因未控管保戶借款買保單、企業戶假投保真理財等7大缺失,遭開罰470萬;台灣人壽則因為違反投資不動產規定,取得素地超過5年,收益標準卻低於2.095%,遭金管會開罰1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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