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CA工傷賠償案更一審 判賠24人共547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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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無線電公司RCA,工傷求償案,頭一批有246人、予最高法院、發回更審;高等法院更一審在今仔日宣判,24人得著賠償:新臺票5400外萬,全案猶會使上訴。
紅色與白色的布條同時拿在手上,因為法院宣判時,沒有解說判決金額,與賠償人數,在外頭等候的員工,第一時間還搞不清楚,到底判賠多少金額;RCA工傷求償案,第一波被最高法院發回更審的246人,高等法院更一審,6號判決RCA等公司,必須賠償5470萬元給A組和B組的24人,全案還可上訴。
==高等法院庭長 陶亞琴==
C類的話他是沒有
明顯的外顯疾病
這個部分因為現在
現實現在的話他的身體健康
沒有辦法認定已經受到損害
所以這個部分就判決駁回
RCA美國無線電公司,20年前來台在桃園設廠,撤廠後被踢爆,工廠長年使用有毒溶劑,嚴重汙染地下水及土壤;後續有許多員工及附近居民相繼罹癌,甚至死亡。歷經30年抗爭,台北地院2019年12月底一審宣判,第二波共有1115人勝訴,5人遭駁回,RCA等4家公司必須賠償23億300萬元。不過6號針對第一波無外顯疾病的246人,只有24人判賠,其餘之請求都遭到駁回。
==律師 林永頌==
雖然現在看起來他沒有罹病
但是他的內心 心理是不是乾淨的
心裡會擔心害怕
然後在他的身體上 基因
是會受到在基因毒性的物質
是會影響他的基因的突變
==RCA員工關懷協會理事長 劉荷雲==
就算沒有 目前來講沒有疾病
他的心理壓力大不大
我們覺得是一定會上訴的
因為這個離我們的想像
差太遠了
律師團也指出,有請台大公衛學院的教授,來說明基因毒性暴露以後,會增加基因突變的風險;律師團也認為,更一審法官的觀點過於保守,因此接下來一定會提出上訴,尋求最高法院的見解。
記者 鄭惟仁 鍾建剛 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