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頭鬥毆砸車未查明制止 雲縣警局長記2過
王威雄 / 雲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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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台西前幾天發生街頭鬥毆砸車事件,警政署查出砸車事件是第二波糾紛,但警方在發現雙方第一次鬥毆後沒好好處理,警政署將雲林縣警察局長 黃勢清記過2次處分,成為行政院長 蘇貞昌要求全力防制街頭聚眾鬥毆,首位遭懲處的縣市警察局長。
一大早雲林縣警察局局長 黃勢清,出席雲縣府行動主管會報,許多縣府同仁看到局長都跟他加油打氣,因為這個月23號清晨,雲林台西鄉發生街頭鬥毆砸車事件,警政署查出雙方第一次鬥毆後,轄區警方未查明制止,警政署26號將雲林警察局長 黃勢清記過兩次處分。
雲林縣警察局長 黃勢清說:「(局長會不會覺得有委屈)沒有沒有,身為警察局長要負成敗責任,本來就應該概括承受,沒有什麼委屈不委屈,這個是下屬處理失當欠當,本來我們就應該負責任的,我們會檢討改進,加強教育訓練。」
日前行政院長 蘇貞昌要求全力防制街頭聚眾鬥毆,違者警局首長將拔官處份,而這起事件,也是首位縣市警察局長,因處置不當遭懲處,對此雲林縣長 張麗善表示,記過處分太重了。
雲林縣縣長 張麗善表示,「那我想我們必須要體恤,而且這次鬥毆事件,是因為防範未然,沒有好好防範未然所造成,但是被記兩支小過,我覺得是太重了,我希望是說,是不是能夠給予警告給予警惕。」
張麗善表示,黃勢清接掌雲林縣警察局後,曾經有過3小時就破重大案件記錄,加上雲林縣幅員廣大,基層員警人力不足,更應該要體恤員警辛勞,希望中央能從輕發落,不要打擊基層員警的士氣。不過,警政署表示,單一事件不是究責的主要原因,聚眾鬥毆如何防處,有一套機制,早已嚴格要求,但黃勢清未如實傳達要求,造成事件處置失當,是他被懲處的原因。
一大早雲林縣警察局局長 黃勢清,出席雲縣府行動主管會報,許多縣府同仁看到局長都跟他加油打氣,因為這個月23號清晨,雲林台西鄉發生街頭鬥毆砸車事件,警政署查出雙方第一次鬥毆後,轄區警方未查明制止,警政署26號將雲林警察局長 黃勢清記過兩次處分。
雲林縣警察局長 黃勢清說:「(局長會不會覺得有委屈)沒有沒有,身為警察局長要負成敗責任,本來就應該概括承受,沒有什麼委屈不委屈,這個是下屬處理失當欠當,本來我們就應該負責任的,我們會檢討改進,加強教育訓練。」
日前行政院長 蘇貞昌要求全力防制街頭聚眾鬥毆,違者警局首長將拔官處份,而這起事件,也是首位縣市警察局長,因處置不當遭懲處,對此雲林縣長 張麗善表示,記過處分太重了。
雲林縣縣長 張麗善表示,「那我想我們必須要體恤,而且這次鬥毆事件,是因為防範未然,沒有好好防範未然所造成,但是被記兩支小過,我覺得是太重了,我希望是說,是不是能夠給予警告給予警惕。」
張麗善表示,黃勢清接掌雲林縣警察局後,曾經有過3小時就破重大案件記錄,加上雲林縣幅員廣大,基層員警人力不足,更應該要體恤員警辛勞,希望中央能從輕發落,不要打擊基層員警的士氣。不過,警政署表示,單一事件不是究責的主要原因,聚眾鬥毆如何防處,有一套機制,早已嚴格要求,但黃勢清未如實傳達要求,造成事件處置失當,是他被懲處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