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酒駕不滿判賠 PO文討拍反引發撻伐
溫嘉楷 / 花蓮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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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4月9號晚上,花蓮一名吳姓男子酒後駕駛一輛白色小客車,行經花蓮市民國路時,剛好衝撞上在巡邏的花蓮分局警車,當時造成兩台車車頭全毀共六人受傷,肇事駕駛酒測值高達0.41,全案移送花蓮地檢署偵辦,經法院判決有期徒刑3個月,警車維修費要36萬。
花蓮中正派出所所長 林子揚說明,「吳嫌覺得價金不符,所以請民間友人拆估該巡邏車,結果拆估之後,受損的巡邏車維修價金高達五十萬餘元。」
維修警車費用變成五十萬後,吳姓男子在21號收到法院裁決書,要他30天內答覆是否支付的文件後心裡越想越氣,上社群網站攻擊警方凹他,結果引起一片撻伐。發文吳姓男子,「在這裡跟社會大眾說聲抱歉,我知道酒駕是錯的。(那為什麼還去選擇發這個文?)因為負擔那個酒駕賠償的金額太高,我負擔不起這個責任。」
男子已被該社群網站踢出群組,但他的言論在網路上發酵,花蓮分局表示體諒吳男因要支付賠償金,所以心情不佳才會犯錯,不會對他提起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