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三誤射案二審 士官長改判1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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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年七月,海軍金江艦誤射雄三飛彈,擊中高雄籍漁船,造成一死三傷,高雄高分院上午二審宣判,中尉兵器長許博為、中士高嘉駿維持一審判決,士官長陳銘修二審認罪,從兩年徒刑降為一年九月,全案仍可上訴。
2016年7月1號,高雄籍漁船翔利昇號遭雄三飛彈誤射,造成船長黃文忠死亡、三人受傷,調查發現是海軍金江艦操演測試時,未依操作流程導致,高雄高分院二審依過失程度量刑。
高雄高分院發言人蔡國卿表示,「過失程度最高的是陳銘修,就是射控系統的士官長,另外次高的是高嘉駿,實際操作造成本次事件的發射士,許博為的過失程度是最低的。」
金江艦三名官兵遭檢方依業務過失致死罪起訴,二審中尉兵器長許博為維持1年2月、中士高嘉駿維持1年6月徒刑,射控士官長陳銘修因認罪從兩年減輕為1年9月。至於檢方上訴主張觸犯「公務員廢弛職務」部分,二審認為三人非屬故意犯,無罪。
蔡國卿指出,「依檢察官提出的證據,仍不足以證明他們有廢弛職務釀成災害的故意,所以認為這部分應當不構成此罪。」
全案仍可上訴,而船長黄文忠家屬,前年11月獲國防部國賠3,484萬元,二審宣判後,家屬回應不便發表意見。
2016年7月1號,高雄籍漁船翔利昇號遭雄三飛彈誤射,造成船長黃文忠死亡、三人受傷,調查發現是海軍金江艦操演測試時,未依操作流程導致,高雄高分院二審依過失程度量刑。
高雄高分院發言人蔡國卿表示,「過失程度最高的是陳銘修,就是射控系統的士官長,另外次高的是高嘉駿,實際操作造成本次事件的發射士,許博為的過失程度是最低的。」
金江艦三名官兵遭檢方依業務過失致死罪起訴,二審中尉兵器長許博為維持1年2月、中士高嘉駿維持1年6月徒刑,射控士官長陳銘修因認罪從兩年減輕為1年9月。至於檢方上訴主張觸犯「公務員廢弛職務」部分,二審認為三人非屬故意犯,無罪。
蔡國卿指出,「依檢察官提出的證據,仍不足以證明他們有廢弛職務釀成災害的故意,所以認為這部分應當不構成此罪。」
全案仍可上訴,而船長黄文忠家屬,前年11月獲國防部國賠3,484萬元,二審宣判後,家屬回應不便發表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