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公教涉間諜罪定讞 恐禁領月退俸
發布時間:
更新時間: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初審通過國家安全法修正草案,只要現職或退休軍公教人員因涉共諜案判刑定讞,將不得領取月退俸,並從犯罪時間點開始算起,已經領取的退休俸也要追回來。
曾任陸軍馬防部副指揮官的退役少將許乃權,因涉及鎮小江共諜案判刑2年10個月,但出獄後還能繼續領取退休俸每月7萬多元引發議論。立法院內政委員會9日初審通過國家安全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除了在現行法令中加入,不得為恐怖組織收集情報或發展組織。另外也通過在職或退休軍公教人員,如果涉及共諜案經判刑定讞,將喪失月退俸,並從犯罪時間點開始算起,追繳已領取的退休俸。
民進黨立委洪宗熠說,「退休金當然是要追繳回來,就是從他犯罪行為開始起算,這個對未來擔任不法行為的這一些人士,會有嚇阻的效果。」
不過國民黨立委黃昭順質疑,修正案中有關停止領受權的法條,包括國家機密保護法與國家情報工作法的相關條文,全是共諜罪,沒有包括恐怖組織與其他國家,她認為這次修法針對性太強,「我們選擇性的去做這些事,對於我們國家有好處嗎?那如果說是整個國際,包括所有很危險的我們來給予一定程度的制裁,那我覺得這個站在國家安全的立場,我們都同意的。」
另外第五條之一刑責部分,由於委員會沒有共識,會議主席洪宗熠決定全案保留送朝野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