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校學生報名不同區別 語文競賽資格惹議

106年全國語文競賽在台南市舉辦,但新北市抗議台中市在名單上動手腳,違反大會規定,最後經主辦單位裁定,在5項競賽中獲得前6名的7位台中市選手,全部遭到取消資格。 穿著原住民傳統服裝的小朋友上台領獎,他們都是106年全國語文競賽的得獎者,不過今年的比賽,台中市教育局出現參賽資格爭議,遭到新北市教育局向主辦單位檢舉。 ==新北市教育局副局長 黃靜怡== 國小學生組的泰雅族朗讀的部分 同樣是台中市的中山國小 它卻代表了台中市的南區 也同時代表台中市的北區 新北市發現這樣的狀況 我們向大會提出申訴 ==教育部終身教育司閱讀及教育科長 吳中益== 競賽員的資格如果有不符 該競賽單位領隊應負全責 事實上我們有白紙黑字這樣寫 所以其實他們很清楚就是說 你競賽員要出來的時候 其實那些資格是各縣市 他要推舉選手 出來參加全國賽的時候 他必須要保證的 這是我們現行做法都是這樣 教育部終身教育司強調,規定非常清楚,直轄市的地方複賽要分成兩組,優勝者才能參與全國決賽,但台中市卻出現同一所學校的學生,分別報名不同的區別參賽,明顯不合規定,但台中市政府教育局解釋,教育部的規定是「參考」,並非強制規定。 ==台中市教育局專委 黃瀞儀== 這個全國語文競賽的重要性 真的是在於他之後的升學 或是學習歷程當中 它是非常重要的一件事情 所以我們才會認為 應該要讓我們本市最優秀的 不管是泰雅語系的學生 或相關語系的學生 最優秀的那兩名代表出去比賽 那時候的概念是以學生的權益 保障學生權益的概念做出發 教育部終身教育司表示,申訴評議委員會26號開會討論後,已確定將台中市7位獲獎的學生取消資格,台中市政府教育局要全部負責,但因為影響學生權益頗大,申評會將會再討論有沒有補救措施。 邱植培 賴世杰 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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