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潑酸案 張嫌曾傷謝男.未聲請保護令

衛福部證實,台大校園發生「潑灑硫酸」兇殺案,行凶的張姓畢業生今年9月就曾弄傷被潑酸的謝姓學生,當時醫院也立即通報給台北市家暴中心。不過謝姓學生怕會刺激對方情緒,沒有聲請「保護令」,沒想到卻造成憾事。有婦女團體建議,除了政府要對民眾加強「預防傷害」的概念之外,也該適當修法,提供更「主動性」的保護。 張姓男子在台大校園內對謝姓同學潑灑硫酸、持刀行凶。衛福部證實,今年9月他曾經弄傷謝姓學生的脖子,當時醫院就通報給台北市家暴中心,社會局和警方也都介入,全案被評估是高危險個案,社會局更詢問謝姓學生是否要聲請保護令,卻被拒絕了。 衛福部保護司司長張秀鴛說:「謝姓同學考慮到要用和平的方式分手,用談的,所以他不想用法律途徑來激怒這個張姓同學,才沒有聲請保護令。」 謝姓學生原本打算和平溝通,沒想到最後卻發生遺憾。情感暴力事件頻傳,家暴法的保護令在2016年增列未同居的情侶伴侶,准以聲請保護令。但實務上許多當事人常有情感顧忌,沒有主動聲請。有婦女團體建議,須從法律面提供更主動的保護,如制定反跟騷法,讓警方對高風險案件強制發禁制令,做預防保護。 現代婦女基金會副執行長陳淑芬表示:「警察在第一時間提供一個禁制令,所以可能在72小時內,我們就可以發2個月內的禁制令,讓被害人第一時間就接受保護,之後再銜接法院審理的保護令。」 婦女團體認為,政府也必須加強法治概念和宣導,讓民眾了解,只要遇到暴力事件就要儘早通報,才能有效降低憾事發生。 記者 蔡慧玲 林志堅 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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