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男當街擬強押上車 女子掙脫後報警
蔡慧玲 應磊奇 / 新北市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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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視保護令!在新北市板橋,一名詹姓女子不堪前男友柯姓男子家暴,去年向法院聲請法院獲准,不過17日下午,柯姓男子卻當街攔阻詹姓女子,企圖將他強押上車帶走,所幸女子極力掙脫,立刻到派出所報警。
監視器畫面中,一名男子在板橋當街要強押女子上車,兩人不斷拉扯,男子還直接把女子的包包搶下,女子極力反抗,總算掙脫,趕緊跑到附近派出所報警。
受害女子表示,「可以幫我拿回我的皮包嗎,我男朋友把我皮包拿走,他就是要等我到車上去。」
原來這對男女曾經是男女朋友,柯姓男子有家暴前科,詹姓女子在去年八月向法院聲請保護令獲准,按法令規定男子必須距離她100公尺外,不過17日下午,男子卻企圖要把人強行拉走,想談復合,警方則立即出動圍捕男子,並依違反家暴法和妨害自由,將他移送地檢署。
江翠派出所副所長 黃騰佑表示,「他埋伏的地點在江子翠捷運站旁,因為我們派出所的位置就在旁邊,她來報案後,我們立刻派所內警力前往攔截,迅速將涉嫌人帶返所內。」
許多家暴受害人會聲請保護令自保,卻有加害人會無視保護令,加上警方不一定能24小時隨行保護,社福團體認為,受害者就算聲請保護令,也要保有警覺心。
現代婦女基金會研發部主任 王秋嵐表示,「有這一層(保護令)的保護,可是我們還是要做最壞的打算,就是都要先做一些預防的動作,像是跟他聯絡的方式,要怎麼聯絡會是比較安全的,有必要接觸,要怎麼接觸等等,這都是要先做一些規劃跟討論。」
台灣平均每年家暴案件大約有13萬件,社福團體認為,受害者除了聲請保護令,也要和社工討論安全策略規劃,獲得更完善的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