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三飛彈誤射案 3軍士官判刑1年2月至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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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軍「金江艦」,去年7月,在高雄左營,實施「甲級操演」測考之前,中士、高嘉駿,獨自操作雄三飛彈的射擊系統,結果誤射飛彈,打中了作業中的漁船、翔利昇號,導致船長、黃文忠死亡,而三名船員受傷!高雄地院,今天宣判,「中尉」兵器長、許博為、射控士官長、陳銘修,及飛彈中士、高嘉駿等3人,被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處1年2個月,到2年不等刑期,全案還可上訴。
漁船翔利昇號,被雄三飛彈射擊後嚴重毀損,船長黃文忠死亡,這起誤射事件發生在去年7月,海軍金江艦在高雄左營實施甲級操演測考前,中士高嘉駿擊發飛彈,全案歷經1年審理,高雄地院上午宣判,中尉兵器長許博為、射控士官長陳銘修及飛彈中士高嘉駿都因業務過失致死罪,判1年2個月到2年不等刑責。
==高雄地院行政庭長 葉文博==
罪名雖然是業務過失致人於死罪
但是因為該3人
還有另外再涉犯
陸海空軍刑法第58條
第2項的毀損軍用武器
(2法中)從一重處斷論
(處較重的)過失致死罪
3名涉案士官兵,射控士官長陳銘修判2年,比發射飛彈的高嘉駿還重。地院表示,是因法官認定陳銘修獨留高嘉駿在戰情室操作,又沒確實將飛彈作戰模式改回訓練模式,過失程度最大,加上高嘉駿坦承犯行,因此陳銘修刑責最重。
==高雄地院行政庭長 葉文博==
(士官長)陳銘修雖然說 針對
他的行為 都是坦承
但是否認這樣的行為是犯罪的
那另外一方面 (中士)高嘉駿
他是從頭到尾都坦承犯行
雄三飛彈誤射,3名士官兵皆判刑,海軍表示尊重司法,但因3人都表示將上訴,因此國防部會提供司法協助,而針對這起事件,也已跟家屬完成賠償事宜。
記者 王柔婷 陳顯坤 高雄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