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來共上班1個月 台南公務員領36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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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社會局一名行政人員,3年來連請育嬰假、侍親假、特例休假,換算至今只上班一個月,但依法拿到本俸、年終等補貼約36萬元,引發議論。社會局強調,他的請假一切合法,由於丈夫是身障人士,婆婆罹癌久病,目前懷孕又要照顧3歲的小孩,不請假真的撐不下去,同事都能體諒。
台南社會局的員工,正認真的辦公中,但其中一個位置,卻一直空著;因為這位行政人員從103年起就連續請了2年育嬰假,105年8月復職一個月,但其間出國15天,實際工作7天,105年10月份再請了11個月的侍親假到今年9月復職,請假期間領走約36萬的薪水,不上班就有錢領,一般民眾聽到覺得都很誇張。
民眾:「這樣確實讓大家觀感不佳。」
民眾:「就是畢竟公務人員,應該要為人民做事,而不是一直做一些找一些漏洞之類的事。」
但社會局強調,這名行政人員請假一切合法,加上丈夫是身障人士,婆婆罹癌久病,如今挺孕肚又要照顧3歲兒,不請假真的撐不下去,而同事們也都能夠體諒。
社會局主任鄭妙君:「請育嬰留職停薪,我們依法不論是勞工或是公職,都有給予6成薪,包含她請1年的年終獎金跟考績獎金的部分,還包含她復職期間有上班時間的薪資。」
社會局員工:「工作上因為確實有職務代理人制度,他會分掉她原本就屬於她的工作,不會分擔給別人。」
社會局表示,這名行政人員年資約10年,103年8月請了2年育嬰假,去年8月復職已辭去主管職務。隔月又以婆婆的醫療證明來請侍親假,而他的薪資大多數都是育嬰補助、本俸、績效獎金,年終獎金等,並無不法,只不過這種狀況發生在公僕身上,難免讓外界有所質疑。
記者 溫正衡 台南報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