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奕含案陳國星獲不起訴 南檢:罪證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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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月作家林奕含自殺過往,後續引起相關的爭議,遭指控涉案的補教老師陳國星,經過台南地檢署偵辦,今天宣布因為具體犯罪事證不足,陳國星不起訴
女作家林奕含之死,她與補教名師陳國星是師生戀還是性侵案,台南地檢署22號表示,因具體犯罪事證不足,陳國星獲不起訴處分。
===台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 陳建弘===
台南地檢署就民眾告發陳某
涉嫌妨害性自主等案件
業經檢察官偵查終結
認為無具體犯罪事證
為不起訴處分
這件全國眾所矚目的案件,從林奕含在今年4月間尋短後引爆,南檢調查指出,陳國星是在2009年林奕含畢業後開始交往,根據時間推判,兩人首次發生性關係是在2009年8月11日,當時林已經滿16歲,因此陳國星並沒有觸犯刑法227條與未滿16歲女子性交罪。且當時兩人已無師生關係,所以沒有觸犯刑法第228條利用權勢性交罪。而林奕含家屬偵訊時「表明不願提出告訴」,因此林奕含家屬依法沒有再議權。。
===台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 陳建弘===
陳某並不是林女就讀學校的老師
對於學校成績
並沒有一個評等的職權
他只是一個補習班單科老師
所以從這幾點來看
還有實務見解來看
也很難認定陳某
有任何利用權勢之可能
南檢對照林奕含小說原稿,表示內容未見描述任何強制之情節,認為小說"房思琪的初戀樂園"描述內容是否確然屬實,顯值斟酌。經過113天抽絲剝繭,林奕含父母也一再表示不願提告,檢方最後以不起訴偵結。
記者 溫正衡 台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