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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設施保留地產權問題 拖延40年懸而未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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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目前有25,762公頃公共設施保留地,政府尚未取得產權,這個問題已經拖了超過40年,今天在一場公聽會上,有學者建議政府應考慮解編部份不需要的用地,另外目前都市計畫容積移轉是以土地公告現值計算,營建署表示將改以市價評估,做為未來修法方向。 全國目前仍有25,762公頃公共設施保留地尚未取得,如果徵收,政府將要編列至少七兆以上的預算,雖然依據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實施辦法,政府可以透過民間容積移轉取得公共設施保留地,但從95年開始截至去年底,全國只取得401公頃,以此速度,至少要花700年才能解決問題。 ==前監察委員 劉玉山== 既然25年 都沒有急迫去取得的話 是不是主管機關可以考慮 訂個辦法 然後由地方政府 來做主動解編 也有學者建議以整體開發方式取得公共設施保留地,或用公有非公用土地等值交換公共設施保留地,或者透過發行公共設施保留地債券,讓地主換取等值的超額容積。 ==前文化大學環境設計學院院長 楊重信教授== 你要取得超額的容積 超過法定的容積 你就要取得等值的債券 面額的債券 然後把它回收了 交還給政府 另外現有都市計畫容積移轉用土地公告現值計算,會出現不等值交換的問題,有學者建議應該採用市價評估。 ==政大地政系 邊泰明教授== 每一個都市 每一個區位 每一個地區 它的市場價格不一樣 那你的公式計算 絕對沒辦法算出一個 很一致性的公平 營建署以書面意見回應表示,已經在104年到105年間多次開會討論以市價估算容積轉換,未來將進一步建立相關估價準則,做為未來以市價評估的修法方向參考。 記者 張志雄 莊志成 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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