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代理教師權益 全教總:1年完整聘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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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的代理教師,一年大約只領10個月的薪資,全教總去年底呼籲,保障代理教師權益,應該編列一整年的薪資,但目前只有國立學校這樣做,1全教總要求各縣市應該給完整一年的聘期
一樣是在學校教書,但代理教師一年領到的薪水卻只有十個月,全教總去年質疑,教育部補助的經費都是以一年為期,但到了地方政府給代理教師的薪資,卻縮水了。
==全教總理事長 張旭政==
本來一年完整的人事費
你只給了代理教師10個月又幾天
剩下的錢呢 希望所有的縣市
都要比照國教署國立學校
他們都是給代理教師
一年完整的聘期
全教總統整105學年度各縣市政府的代理教師聘期,發現除了國立學校是以一整年來聘任,台北市則是從8月1日到隔年的7月31日,有給代理老師一個月的備課期,可領到11個月的薪資,其它縣市,都是跳過兩個月的暑假,代理教師只領得到10個月的薪水。
==教育部國教署組長 武曉霞==
本著公平正義的原則來考量
你如果暑假沒有給人家薪水
你就不能強制叫人家來上班
那反過來說
如果覺得他在暑假當中
其實也是跟一般的正常老師一樣
有備課 有到學校支援的話
我們會建議各地方政府要能夠
朝完整給薪的方向來辦理
教育部強調,去年召集縣市政府開會,已有共識,也有部分縣市政府已開始調整聘期,全教總強調,106學年度開始,將會再度公佈代理教師聘期的統計結果,希望能保障代理教師的權益。
記者陳姝君 吳嘉堡 台北報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