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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統混油案判賠9千多萬元 近3千人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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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爆發的大統長基混油案,台灣消保會代理近三千位消費者,進行團體訴訟,一審判賠九千多萬;消保會認為,金額落差太大提出上訴,下午台中高分院,動員60多位消保官、律師及法院相關法務人員,逐件會勘,預計要開六次庭,才能審完全部的求償案。 在台中高分院五樓的大禮堂,60多位會勘人員分成二十組,認真比對油品的標籤、發票的正確性。 這些成員裡,有法官助理、消保官或消保會人員,還有大統長基派出的代表人,要逐項認定,這些油品,是否確實是消費者向大統長基購買,並且構成損害。 ==台灣消保會秘書長 林祺祥== 就那個消費者提供的這個證物 有一些爭議啦 有一些大統公司是不採認 那個是他們的產品 因為全部勘驗的話 2840位 所以他必須要 往後要分成大概六次勘驗完 大統長基在2013年爆發,把銅葉綠素及棉籽油,混摻到食用油中販售,台灣消保會代替消費者打團體訴訟,求償3億3984萬元,一審彰化地院判決,大統長基應賠償消費者9105萬6384元,但消保會認為金額落差太大上訴。台中高分院指出,下午的勘驗,採逐件檢核,確認買賣與因果關係。 ==台中高分院庭長發言人 郭同奇== 針對這些油品 是不是大統長基公司製造的 然後這些消費者是不是確實 有向大統長基公司購買這些產品 大統長基混油案,一審彰化地院判賠金額,已經是新食安法上路後,首件判賠金額最高的案件。但由於團體訴訟曠日廢時,消費者從購買到混油案爆發,已有一段時間,部份的消費者發票字跡不明,或是標籤脫落,都影響求償,但消保會指出,未來如果能爭取更合理的賠償金額,對於台灣消費者權益將是重要的里程碑。 黃千容 彭煥群 台中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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