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改國是會議第一組 討論媒體採訪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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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改國是會議今天就「媒體採訪尺度」、以及媒體和司法的關係進行討論。對於最有爭議的「限制媒體」拍攝「嫌疑人」的部分,會議中認為,應該研議對於「錯誤報導」的更正權,並制定罰則。同時建議,在報導上要加註提醒,在判決沒有確定前,「嫌疑人」應推定為無罪的觀念。
媒體是否影響審判、隱私如何保護,是司改國是會議第一小組,增開會議的討論主軸!開了五個半小時的會,小組召集人羅秉成,要向外界公布決議,卻先和記者展開言詞交鋒。
==記者 vs 司改國是會議第一分組召集人 羅秉成==
媒體退出檢警辦公區
這個討論的過程當中
我們看了一個錄影
我們覺得有很多講的
都跟我們的認知
有相當大的差距
甚至覺得有點匪夷所思
看起來有些媒體朋友 是有意見的
我只能說 那個是在輔助說明
他對媒體跟司法的
這一個互動關係裡面
他觀察的個案
這個案沒有講是什麼時間
在場記者透過提問,質疑先前會議邀請的媒體代表,不具代表性,更對先前會議,有委員影射媒體,偷翻司法卷宗獲取新聞,相當不以為然。不過媒體採訪尺度該如何拿捏,又該如何避免未審先判、損及人權,會議決議,相關單位應該研議出,對錯誤報導的更正權,以及制定罰則規範,還建議報導上,要加註像「吸菸有害身體健康」的警語一樣,註明未判決確定前,應該推定為無罪。
==司改國是會議第一分組召集人 羅秉成==
任何一個偵查中的報導
他不等於就是確定的事情
而且他受無罪推定保護
等於媒體要有盡這種告知的情形
讓公眾知道說
這還是一個偵查中的案件
雖然會議中也討論到,媒體報導的新聞裡,如果證實與事實不符,被報導人除了向記者及所屬媒體求償,還可請求一定金額的懲罰性賠償,不過,委員間歧見很大,表決後,沒有通過決議。
記者陳佳鑫 應磊奇 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