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在台外國人士增加,翻譯需求也日漸提升,其實在警局、法庭、看守所,還有移民署等地,口譯不只能協助雙方溝通,更是檢警辦案,以及保護當事人權益的重要關鍵。 出身馬來西亞,通曉英語和馬來語,也略懂印尼文的陳鑀枚,來台19年,時常出入警察局和法院,不過這是因為她的工作是司法通譯。 ==中英馬司法通譯 陳鑀枚== 我第一個去法院協助 就是一個家暴案 當時也是需要英文的翻譯 是有點害怕 誰進法院誰不害怕 害怕卻還是勇往直前,因為近年來,在台外國人士已經超過八十萬人,一有案件,如果語言不通又沒有翻譯,神探也無可奈何。兩年前,新竹一起外籍人士殺人逃逸案,警方就是靠著通譯,解讀電話情資,成功逮人。不過,通譯對人權的保障,也至關重要。在台灣,相關機制卻尚未成熟。目前法院體系與移民署,都建置通譯名單,但司法通譯即使深夜也要隨傳隨到,電話常常打過一輪,也不一定找得到人,再加上司法通譯字字珠機,翻譯能力一定要把關, 許多地方地警政單位,於是自辦培訓、遴選人才。 ==新竹縣警察局外事科長 林建民== 國家目前並沒有真正的一個 通譯認證機制 所以我們警察局來辦通譯的話 至少做一個初步的把關 十週的課程,結訓後還得筆試再口試,就是要確保翻譯的品質,不過常常站在第一線的口譯員,也常常遇到立場的兩難。 ==中英馬司法通譯 陳鑀枚== 前一陣子才碰到 一個類似性侵害的案子 也照實的翻譯給警官聽 但是當時 我知道結束這個翻譯之後 警察人員有跟我說 陳小姐你太善良了 ==中越司法通譯 鄧氏秋恆== 翻譯的過程中 就用一些比較婉轉的語言 跟老闆講 就是那個外勞很可憐 你可以幫助他 他就撤銷了告訴 只是說 你要賠我那瓶酒就好了 就很開心啊 可是後來上通譯課的時候 才知道說當通譯 一定要當中立者 不可以幫任何對方 司法通譯難度不亞於專業會議口譯,但薪酬水準卻遠遠落後,以高等法院特約通譯為例,每次出勤,新台幣五百元至四千元,由法官依照案件繁簡而定,至於各警政或社政等單位,多以每件五百元起跳,或每小時兩百到五百元。反觀一般專業口譯,行情至少半天一萬元,全天兩萬元起跳,相差甚遠。目前很多通譯,都是本著一顆助人之心。 ==中英韓司法通譯 趙樹禮== 慢慢進入司法的程序裡面 會覺得應該給他們一個 司法通譯的地位 或是一個機關 倫理道德上應該要建立起來 ==中英馬司法通譯 陳鑀枚== 如果我們的語言 算是一種優勢 我們可以協助到當事人 可以解決他一些問題 走出來的時候 好像有做一件事 有點像童子軍這樣 日行一善 司法通譯專業性高,重要性更不在話下,而站在第一線的通譯人員,選擇持續付出,讓語言不再是溝通的藩蘺。
司法通譯專業溝通 協助跨越語言藩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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