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涉及雙子星弊案的前台北市議員賴素如,不滿羈押時無法閱卷,提出釋憲,大法官也要求在一年內完成修法,民進黨有立委提出修法版本,不過,法務部則擔心,要是被告眾多,時間要如何處理,都是問題。 前台北市議員賴素如,在捲入雙子星弊案時,因為不滿,覊押時,不能閱卷,聲請釋憲,大法官在今年4月,做出解釋,認定限制被告在偵查中,不能閱卷的規定是違憲,並要求一年內,完成修法,民進黨立委提出修法版本,不只要讓辯護人能能在偵查的羈押程序中,能夠閱卷,還可以抄錄或攝影。 ==立委 柯建銘== 乾脆由法務部主動來提供 所有我要羈押你的理由 包括所有卷證 我全部主動提供 一式三份 一份給律師 另外是法官跟檢察官 不過,法務部擔心,要是卷證龐雜、被告眾多,如何配置時間,又該如何避免,卷證資料的外流,在實務面恐怕窒礙難行。至於,偵查中羈押審查,是否該強制辯護,期限要有多長?法務部也釐清。 ==法務部次長 蔡碧仲== 我們認為現階段來講 當然我們也是樂見說 將來在很多配套的條件之下 可以有強制辯護 ==司法院刑事廳長 蔡素娥== 全面的強制辯護的話 那每個被告都有律師 那這個問題 就沒有了 如果只有部份的強制辯護 這個部份 可能我們要搭配在條文裡面設計 距離大法官解釋修法期限,只剩下4個月,立法院勢必要加緊腳步,完成修法。
綠委提案 開放羈押期間可閱卷抄錄或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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