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豐案偵結 前董座蔡友才遭起訴求刑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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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豐銀行紐約分行,被美國重罰57億的案件,台北地檢署今天偵查終結,認定兆豐金前董事長蔡友才,利用兆豐的資源,經營自己的私募基金,成立顧問公司,為了順利離職,還刻意隱瞞兆豐銀被重罰的消息,甚至提前賣出300多張兆豐金股票,檢方依違反證交法等罪,對蔡友才提起公訴,求刑12年。
收押看守所將近2個月,兆豐金前董事長蔡友才被檢方查出,他在掌管兆豐金控期間,犯下三大罪行,違反證交法和洗錢防制法,2號被提起公訴,求刑12年。
==台北地檢署發言人 張介欽==
擔任我國最大之
公股民營銀行董事長
位高權重 享受厚祿
竟不思盡忠職守
而罔顧公司治理及金融秩序
為圖私利
利用兆豐金控的資源
和董事長的地位
操控金融程序與技巧
而為違反職務的行為
兆豐銀紐約分行,疑似洗錢被美國重罰57億後,檢方展開追查,先是發現,蔡友才和兆豐金董事會主秘王起梆,在消息沒有公布前,出脫手中300多張兆豐金股票,深入調查後又發現,蔡友才和王起梆為了成立管理顧問公司,先利用人頭,向兆豐銀增貸款,不但沒有利益迴避,甚至還從中收取超過二億的管理費,並洗錢到海外,全被檢方認定是不當利益,而蔡友才在增資成功後,為了順利離職,就刻意隱瞞兆豐銀挨罰的消息。
==台北地檢署發言人 張介欽==
蔡友才就緊急為了順利離職
他們又緊急召開一個臨時董事會
也隱瞞了兆豐銀行董事
就簽署了
董事已知悉所指出議題之嚴重性
不實的Cover Letter 來回覆DFS
至今仍舊不認罪的蔡友才,為了圖私利,讓兆豐銀承受巨大的風險和損害,兆豐金高層表示,蔡友才遭起訴的部分應與兆豐金本業營運無關,目前無法進一步了解內容,不便表示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