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民狩獵爭議 王光祿非常上訴今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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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東布農族人王光祿,因為持獵槍捕抓保育類動物,被判刑3年6個月定讞,檢察總長顏大和認為,判決違背法令,提起非常上訴,最高法院今天開庭調查,創下首例,日前才因病住院的王光祿,親自出庭,希望司法能還給他們原民傳統文化。
在原民團體的聲援下,布農族人王光祿戴著口罩,親自到最高法院出庭,因為持獵槍捕抓保育類動物,給母親吃,王光祿被依槍砲彈藥管制條例等罪,判刑3年半定讞,總察總長顏大和認為、判決違背法令,提起非常上訴,最高法院今天開庭調查,創下台灣司法首例。
==布農族人 王光祿==
這不是只有關於到我自己本人
這是關於到我們族人
還有我們的祖靈
能夠還我們這個傳統文化
日前、重病住院十多天的王光祿,肌肉有些萎縮,還在復健的他,主張做為一個布農族男人,如果沒有獵槍,會被族人取笑,堅持要守住原住民的傳統文化,對於全案的爭點,由於,王光祿持有的獵槍,被認定並非原民文化允許方式自製的,才會被判刑,律師團就提出,原住民自製槍枝,因為太簡陋,常發生走火傷人,這樣的法規,太為難原住民。
==王光祿委任律師 陳采邑==
射擊協會的槍枝 可以用這麼好
這是玩樂的槍枝 玩樂的槍枝
可以用制式槍枝 但是剛剛你們
看到(原住民)的槍枝
是用沖天炮的火藥 用鋼珠
用我們裝潢用的底火來填充
如果 你不是用這樣的方式
來製作槍枝
你就等於是非法的槍炮
最高法院召開準備庭,邀請農委會、原民會和警政署等單位來表達意見,再決定下次開庭要傳喚那些專家作證,藉此釐清,原住民傳統狩獵文化,在槍枝使用和捕抓動物的範圍,究竟該如何定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