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查兆豐案 曾銘宗-張盛和時期惡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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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督導小組提出兆豐案報告出爐,曾銘宗在金管會主委兩年半的任期,以及張盛和擔任財政部長四年的任期,是導致兆豐案醞釀、惡化至接近爆發的主要期間,責任重大,尤其當時曾銘宗職掌金融監理,錯失督導良機,應負最主要責任,對此,曾銘宗和張盛和都喊冤。
由行政院督導小組提出「兆豐銀行遭美裁罰案相關部會督管責任查核報告」指出,金管會前主委曾銘宗與財政部前部長張盛和在他們任內,是醞釀惡化到接近爆發的主要期間,尤其曾銘宗,當時職掌金融管理,卻未能採取積極督管作為,導致兆豐遭到重罰,應負最主要責任。
==國民黨立委 曾銘宗==
發布的新聞稿還前後矛盾
他認為前一任的部分
巴拿馬分行的部分
他認為說他已經督導改善
但是到我任內
他又講說 尚未改善 責任重大
前後矛盾 完全泛政治化
曾銘宗認為,行政院不斷泛政治化,讓他沒有說明機會,已經模糊焦點,另外,被指出嚴重失職的張盛和,也喊冤,他強調,公股銀行董事長是由行政院核派。
==財政部前部長 張盛和==
我是覺得說他就是要
找人負責啦 就是這樣啦
(報告中)財政部的職責在用人
大概兩度派用(蔡友才)
那核派的權責在行政院啦
用人 董事長都是行政院用的
張盛和表示,相關細節他會向監察院說明清楚,至於其他四位財經首長,行政院表示,金管會前主委陳裕璋任內,雖然有巴拿馬分行遭輕度裁罰,但是經過金管會督管、兆豐回覆已改善後隨即卸任,金管會前主委王儷玲、丁克華以及現任財政部長許虞哲,因為在兆豐案中任期只有四個月,責任不算重大。
記者 郭采彥 張梓嘉 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