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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冠劣油案 老闆二審重判22年罰1.2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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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冠黑心油案,二審高雄高分院今天上午宣判,更加重罰強冠公司1億2千萬元,並依法沒收犯罪所得8千150多萬元,董事長葉文祥重判22年。 南台灣知名油商強冠企業公司,因購買地下工廠製成的黑心油,生產「全統香豬油」油品流入市面,一審時,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等罪重判董事長葉文祥等人20年徒刑,葉文祥等人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認定葉文祥犯285罪,今天更加重改判他22年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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