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營養午餐弊案 查38人涉收回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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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界史上最嚴重的新北市營養午餐貪汙弊案,有38名中學校長和評選委員,涉嫌收取賄賂,圖利特定營養午餐業者,一審有31名校長被判刑3個月到10年半刑期,全案上訴後,絕大多數校長,都獲得減刑和緩刑,有2位校長獲得無罪,而依照新北市的處理原則,如果二審獲判無罪,就可復職。
2011年,新北市的積穗國小爆出營養午餐長蛆事件,接著牽扯出,新北市有多所國小的校長和評選委員,至少有38人,涉嫌收取廠商回扣,圖利特定的營養午餐標案,震撼教育界。
多位校長,遭檢調約談時,拚命喊冤,否認犯行,一審有31名校長被判刑3個月到10年半的有期徒刑,其中,包括曾獲得教育部卓越領導獎的蘆州國小前校長柯份,還有樹林國小前小校長葉振翼,重創教育界形象,全案上訴後,除了兩名校長維持一審原判外,大多數校長因坦承犯行,二審因此逆轉,獲得大幅減刑、甚至緩刑,而其中民安國小校長廖文彬和正德國中校長陳浩然,獲得無罪判決。
==新北市教育局主秘 歐人豪==
對二審 對有罪判成無罪的部份
我們在收到無罪判決主文之後
會儘速協助當事人復職
回復教職的職務
歷經五年的審理,獲得無罪的校長,依規定能拿回本薪,還能復職,維持有罪判決的校長,則維持停職處份,等到最後全案定讞,教育部再試情況做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