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府拍板 廢除紅十字會法.保留組織

新政府著手轉型正義,23號的行政立法政策協調會報上,決議廢除紅十字會專法,保留組織,回歸人團法規範。事實上,中華民國紅十字會起源於1904年,日俄戰爭創會,在上海成立的東三省紅十字普濟善會;1954年10月,紅十字會法立法通過,施行至今。目前,全球有191國家,依據日內瓦公約,以特別法或命令,設立分會;有157國設立專法,參與國際人道救援任務。 ==行政院發言人 童振源== 我們希望透過 這次的廢除紅十字會法 能夠讓這個體制更加健全 發揮更大的功能 外界質疑,一般公益團體募款要依據公益勸募條例,紅十字會卻可依紅十字會法規定,只需經理事會通過,就可募款,加上紅十字會有政府指派理監事,監督機制不足,時代力量黨團因此提案廢除紅十字會法,4月底逕付二讀,但案子被國民黨團拉下來,進入1個月冷凍期,今天下午,針對時代力量的廢法提案朝野協商,不過,國民黨團主張修法,朝野爆發嚴重口角,沒有共識下,國民黨團退席抗議。 ==時代力量立委 徐永明== 他可以回歸常態 要再講一次 這是廢止紅十字會法 那紅十字會本身 還是會存在的 ==民進黨立委 李俊俋== 為什麼只有紅十字會有特別法 慈濟怎麼沒有特別法 佛光山為什麼沒有特別法 廢除紅十字會法 然後紅十字會 回歸人民團體 跟所有的人民團體一樣 ==國民黨立委 林德福== 你說衛環委員會裡面 有好幾個案子 時代力量單獨一個案子 在這裡在處理 這個實在是笑死人了 對此,紅十字會長王清峰批評,新政府上任,就拿紅十字會開刀,根本是違反國際規範。 ==紅十字會長 王清峰== 我們就是一個非常非常單純 非常善良 為這些手無寸鐵的 受苦受難的人 而存在的一個組織 紅十字會也認為,如果廢掉紅十字會法,等於廢掉紅十字會,因為回歸一般人民團體,政府不再是紅十字會理監事成員,一旦發生重大災難,紅十字會要參與救災救難,政府不協調,將使紅十會功能受阻。 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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