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成115人死亡的維冠大樓案,台南地檢署昨天偵結,檢方認定建商林明輝偷工減料,設計不良,依業務過失致死等罪起訴林明輝等5人,昨晚移審台南地方法院,法官裁定林明輝繼續押,鄭進貴與張魁寶,以20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禁止出境,每禮拜固定1天,要去警察局報到。 台南地檢署偵辦台南永康維冠大樓倒塌一案,7日偵查終結,起訴包括林明輝在內等5人被告,7號晚間移審台南地院,但3人在法庭上大聲喊冤,由委任律師爭取交保,最後法官庭訊後以林明輝嫌疑重大,加上受害人數眾多,可預期可能民事刑事責任重,認為林有逃亡之虞,審後決定繼續羈押。 ==台南地院行政庭長 郭貞秀== 經審酌全案的相關證據 衡量相關性的一個法律原則 跟公益目的考量 認為被告林明輝有羈押的必要 應予羈押 但是並沒有禁止接見通信 至於其他2名被告,台南地院表示,雖然也是有逃亡之虞,但是鄭進貴、張魁寶在這次的案子裡,並不是主導地位,涉案程度較輕,因此法官裁定各新台幣200萬元交保,並禁止出境、出海、限制住居;7號晚間鄭進貴的家屬在約1個半小時內籌出交保金,經法院點交後,鄭進貴在晚間10時左右步出台南地方法院,但面對媒體詢問,鄭進貴不發一語,隨即上車離去。 ==記者vs鄭進貴== (有沒有要對維冠的住戶說什麼) (有沒有要對維冠的住戶說什麼) 不要問了 不要問了 另一名被告張魁寶,7號晚間未能籌出保金,因此暫時還押;但2月6號這場地震,造成造成115人死亡96人受傷,289人無家可歸,檢方依照業務過失致死罪起訴林明輝5人,不過就算判最重也只是5年有期徒刑,比起100多條人命,外界實在無法接受,因此也有立委研議修法,盼落實司法正義。 記者 溫正衡 台南報導
維冠大樓倒塌案 5被告移審台南地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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