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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機殺母女案 判死又判無期引發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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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一名貨車司機蔡永清,2年前殺死他的老闆娘及老闆十九歲的女兒,之前高雄高等法院更一審,判一個無期徒刑,一個死刑,一案兩判引起爭議,家屬上訴,昨天最高法院也把死刑發回更審,無期徒刑部分則定讞,家屬和反廢死團體質疑,是否判活可以,判死就不可以。 前年9月,小港區一處透天厝發生火警,沒想到火場裡面卻是命案現場,余姓女屋主和19歲女兒共被砍41刀,死在家中又被縱火,當時受僱於女屋主的司機蔡永清涉有重嫌,被高雄地檢署求處死刑,不過法院一審判無期徒刑,家屬不服一路上訴,到更一審,高雄高等法院判決,殺女屋主無期徒刑,殺女兒死刑,但昨天最高法院針對死刑部分又發回更審。 ==死者家屬== 你說人權 他被判決的人是人權 我這個受害者沒有人權嗎 5次判決,還等不到加害者被判死刑,家屬無法接受,反廢死的民間團體也很不滿,認為更一審時一案兩判,就已經很不合理。 ==白玫瑰社會關懷協會理事長 梁毓芳== 他是在同一個時間 去殺了兩個人 你怎麼可以去做分割處理呢 我覺得我們最高法院已經 事實上在執行實質廢死的事情 白玫瑰批評法官不顧法律,根本不想判死,最高法院則表示,法官認為判死刑,需符合量刑的十則條款,但更一審未做充足說明,因此發回更審。 ==最高法院庭長 花滿堂== 前科 他的素行如何你要去查 不能說他素行不好 你要查他到底哪裡素行不好 最高法院強調,更二審法官若查明各符合死刑的條件,仍可做出死刑判決。另殺女屋主的無期徒刑已經定讞。 記者 王介村 孟昭權 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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