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委提案修集遊法 許可制改報備制
發布時間:
更新時間:
民進黨好幾位不分區立委提案修正集會遊行法,除了改名為集會遊行保障法,還將「申請許可制」改為「自願報備制」,也要廢除「禁制區」及「命令解散」等等條文,希望保障人民集會遊行權利,最快在今天立法院院會進行討論。
綠營向來質疑集會遊行法違憲、違反人權,民進黨不分區立委鄭麗君與顧立雄提出修正草案,將名稱改為集會遊行保障法,強調保障人民的遊行權利,事前申請許可制也改為48小時前口頭、書面自願報備制,且報備目的是尋求主管機關協助與保護。將中央主管機關訂為內政部,地方主管機關為地方政府,並且不再具有准駁集遊活動的權力,另外修正案也將包括總統府、總統副總統官邸、行政院、考試院、司法院、與各級法院的集會遊行禁制區一併解禁。
==民進黨立委 鄭麗君==
不管在野執政
我們落實憲法
保障人民集會遊行的權利
是理念完全不變的
包括禁制區
不管總統府 行政院前
我們應該都要尊重
公民集會結社的權利
這項草案也廢除警方命令解散的條文,曾任台灣農村陣線發言人,參與過許多集會遊行活動的民進黨不分區立委蔡培慧認為,除非群眾行動發生暴力,警察權才應該介入。
==民進黨立委 蔡培慧==
舉牌制就是把那個
你可以講多久 待多久的權利
放在警察的身上
所以我覺得舉牌制也是不妥當的
不過法務部對於這項修正草案抱持不同態度
==法務部長 羅瑩雪==
大家都不用申請
你也要去 我也要去
那秩序誰維持 交通誰維持
所以我覺得有很多現實的問題
理想跟現實 大家都要考慮到
這項草案也增列警察應配戴容易辨識身分與姓名的名牌,以避免警方濫用警察權對付抗議民眾時,卻無法辨識身份追究責任的狀況發生。
記者綜合報導
